钛棒钛合金棒材生产标准及检验、验收标准
TC4钛棒TA9钛棒TC11钛棒国家标准GB/2965-2007生产细则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棒,钛合金棒生产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挤压、轧制和拉拔的钛及钛合金圆形和矩形棒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039金属拉伸蠕变及持久试验方法
GB/T3620.1钛棒钛合金棒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3620.2钛棒钛合金棒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4338 钛棒钛合金棒金属材料高温拉伸试验
GB/T4698(所有部分)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5168两相钛合金高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5193钛棒钛合金棒加工产品超声波探伤方法GB/T8180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三、要求
1、产品分类
钛棒钛合金棒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记示例
示例1:直径50mm、长度3000mm的TC4钛合金热加工态圆棒标记为:TC4R40×3000 GB/T2965-2007
示例2:截面厚度均为60mm,长度为2000mm的TA15钛合金退火态方棒标记为:TA15M60×60×2000 GB/T2965-2007
示例3:直径10mm、长度4000mm的TC4钛合金冷加工态圆棒标记为:TC4Y中10×4000GB/T29652007
2、化学成分
钛棒及钛合金棒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620.1的规定。需方在产品上复验时,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620.2的规定。
3、力学性能
TC4钛TA9钛棒TC11钛棒材的力学性能在经热处理后的试样坯上测试。试样的推荐热处理制度参照附录A进行
TC4钛TA9钛棒TC11钛棒材横截面积不大于64.5cm2且矩形棒的截面厚度不大于76mm时,其纵向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其纵向高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4、尺寸允许偏差
TC4钛TA9钛棒TC11钛棒材以热加或冷加工表面交货也可经车(磨)光后交货
TC4钛TA9钛棒TC11钛棒材的章战截面厚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钛棒材的定尺或倍尺度应在其不定尺长度范围内,定尺长度的允许偏差为+20,背尺长度还应计人棒材切断时的切口量,每一切口量为5mm。定尺或倍尺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钛棒材两端应切平整,切斜应不大于5mme
钛棒材的弯曲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5、β转变温度。
当需方要求在合同中注明时,棒材(工业纯钛TA1、TA2、TA3、和TA4除外)应按熔炼炉号提供,β转变温度。
6、超声波探伤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棒材可进行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应符合GB/T5193的规定其验收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低倍组织
棒材的横向低倍组织不应有裂纹、缩尾、气孔、金属或非金属夹杂、影响使用的偏析及其他目视可见的冶金缺陷。
8、显微组织
需方对棒材的显微组织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9、外观质量
棒材表面允许存在不大于直径或厚度允许偏差之半的轻微划伤、压痕、麻点和皱褶等缺陷
棒材表面局部缺陷应予以清除,清理深度不超过产品的相应尺寸允许偏差;且其清除部位的深度与宽度之比应不大于1:6。
10、表面状况
合同中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的车(磨)光棒材,其表面粗糙度的Ra值应不大于3.2μm(以满足探伤要求为准)
四、试验方法
1、化学成分分析按GB/T4698进行。
2、室温拉伸试验按GB/T228进行。室温拉伸试验选用R7试样。
3、高温拉伸试验按GB/T4338进行。
4、高温持久试验按GB/T2039进行。
5、β转变温度用金相淬火法或其他方法测定。
6、超声波探伤检验按GB/T5193进行
7、低倍、显微组织检验按GB/T5168进行
8、棒材尺寸检验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
9、棒材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
10、棒材的表面粗糙度检验用标块对比法进行。
五、检验规格
1、检查和验收
TC4钛TA9钛棒TC11钛棒材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2、组批
棒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热处理炉(批)、规格、制造方法、状态和生产周期的棒材组成。
3、检验项目
每批棒材应进行化学成分、室温力学性能、外形尺寸偏差、外观质量、表面状况和低倍组织的检验如合同中有要求时还应进行高温力学性能、β转变温度、超声波探伤和显微组织等检验。
4、取样
棒材的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
5、检验结果的判定
棒材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批棒材不合格
棒材尺寸允许偏差、超声波探伤、外观质量、表面状况不合格时,单根不合格,但允许供方切除不合格部分后重新检验,合格者交货。
当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棒材(包括原检验不合格的棒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该项目进行重复试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该批棒材合格。若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则
判该批棒材不合格但允许供方对其余棒材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或进行重新热处理后重新取样检验。
低倍组织试样中有裂纹、非金属夹杂物和缩尾时,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剔除缺陷,合格者交货。
显微组织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棒材不合格,但允许供方对其余棒材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六、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产品标志
在检验的每根或每捆棒材上应打钢印(或贴标签、挂标牌)标记如下内容:
a)供方质量检验部门的检印;
b)生产厂名称、商标
c)产品牌号;
d)批号或熔炼炉号;
e)供应状态。
2、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棒材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8180的规定。
3、质量证明书
每批棒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牌号
d)规格;
e)供应状态;
f)批号或熔炼炉号;
g)净重和件数;
h)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i)本标准编号;
j)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七、订货单(或者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牌号;
c)状态;
d)尺寸规格;
e)重量或支数;
f)特殊要求;
g)本标准编号;
h)其他。
八、附录
钛及钛合金棒材或试样坯可按此表A1进行热处理